美國銀行業已對貨幣監理署(OCC)的做法發起協調性挑戰。這次反彈針對監管機構試圖將加密貨幣公司整合進聯邦銀行系統的努力。
12月12日,OCC對包括Ripple、Fidelity、Paxos、First National Digital Currency Bank及BitGo等五家數位資產公司的國家信託特許狀發出有條件批准。銀行監管機構強調,加密貨幣申請者接受的審查與任何國家銀行執照申請者相同。
美國銀行業對OCC的此舉提出質疑
然而,美國銀行家協會(ABA)和美國獨立社區銀行家協會(ICBA)主張, OCC的行動 創造了兩層銀行體系。
他們的核心主張是,金融科技和加密公司在不攜帶的情況下,正獲得享有盛譽的全國性特許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覆蓋範圍 或符合全方位銀行所需的傳統資本與流動性標準。
這些團體主張這種結構鼓勵了他們所稱的聯邦層級的監管套利。
透過取得全國特許狀, 加密公司可 從聯邦優先於州資金傳輸法中受益。同時,它們也避免了許多適用於受保存款機構的合規義務。
美國律師協會(ABA)主席羅伯·尼科爾斯(Rob Nichols )表示 ,這些批准「模糊了銀行界線」。他進一步主張,這種定義的侵蝕有可能削弱憲章本身的完整性。
他認為,將信託權力擴展到不履行傳統受託義務的公司,會形成一類名稱與範圍類似銀行,但缺乏同等監督的機構。
同時,他們的關注範圍不僅限於競爭。
銀行團體警告,消費者可能難以區分受保銀行與持有大量未投保加密資產的國家信託機構。
他們認為,OCC並未充分說明如何管理此類實體的失敗,特別是如果該實體持有數十億美元的數位資產,且資產在傳統安全網之外。
ICBA要求暫停這些特許狀
ICBA也直接挑戰OCC頒發特許狀的法定權限。
該團體將批評重點放在第1176號詮釋信件上。該指引使信託銀行得以從事非受託性活動,如穩定 幣儲備的保管。
ICBA主席麗貝卡·羅梅羅·雷尼(Rebeca Romero Rainey)形容此舉是一項「戲劇性的政策變革」,將國家信託章程超越其歷史意義。
雷尼補充:「OCC根據解釋性信函#1176的劇烈政策改變,背離了傳統信託公司的角色,並導致監管框架不一致,威脅金融不穩定——迫使該機構改變方向。」
該團體主張,OCC讓非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實際上借用 美國銀行系統 的公信力,同時規避對被保險機構施加的「全面」監管。
鑑於此,兩個行業團體均呼籲立即暫停並撤銷批准。
他們警告,現行框架可能產生OCC「無法有序解決」的機構。他們認為,若出現失敗,傳統銀行及整個金融體系可能會暴露風險。